1948年“五一口號”提出以來,民主黨派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積極參政議政,為社會發展和進步貢獻了力量。在新時期新階段,我們更要不忘合作初心,繼續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充分發揮參政議政作用,在新時代做出新貢獻。
一、深入學習,加強理論建設。要以理論建設為前提,為參政議政能力建設提供理論上的支持。結合參政黨自身建設和履行職責職所面臨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對中共黨建理論要加強學習和借鑒,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形成和發展脈絡認真加以研究和梳理,掌握理論研究的方式方法,消化吸收理論成果,以此為指導進行理論建設。另一方面,要對民建自身的發展歷史以及多黨合作的歷史進行梳理和研究,為理論的豐富和創新積淀素養基礎。重視民主黨派工作實踐的總結和研究,加強黨派內外的交流協作,借助院校社科部門的已有研究成果和學術專家智慧,推動民建理論建設進程和理論成果不斷涌現,以理論創新指導實踐工作,促進參政議政能力的不斷提升。
二、積極引導,提高參政意識。民建作為參政黨,體現了任何政黨都必然與國家政權有密切關系的這一共性,與競爭性政黨不同,它不是以追求執掌國家政權,而是以實現國家善治為根本個性,具有政治參與、利益表達、社會整合、民主監督、維護穩定等重要功能。要加強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對接受中共領導以及參政黨的地位、性質、任務和歷史使命的認識。要通過對加強中國近現代史、中共黨史和民建史的教育學習,引導成員樹立參政意識和責任意識,一切立言和行為從民族、國家、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在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和發揮參政黨作用過程中表現出歷史使命感、政治責任感和積極主動精神,通過加強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以及紀律道德方面的教育,使黨派成員繼承和發揚民主黨派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好傳統、好作風,一定要樹立立黨為公,參政為民理想。要樹立愛國、民主、求實的精神,始終保持黨派成員良好社會形象。通過形式多樣、系統而經常性的教育培訓,加強思想和作風建設,強化政黨意識,引導廣大會員積極投身于參政議政履職的實踐。
三、夯實基礎,加強組織建設。民建要順利實現自己政治任務,充分發揮自己職能作用不僅依賴正確的理論,而且還需要健全的組織作為保障。一是要大力加強各級領導班子的建設。領導班子是各級組織的核心,其工作能力、社會影響力直接決定參政黨職能作用發揮。按照習總書記在全國統戰工作講話要求,切實加強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參政議政能力、組織領導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決自身能力五種能力。各級領導干部要善于學習政治理論知識、增強政黨意識,盡快形成一支新時期參政黨的專職政治家、社會活動家和黨務管理專門人才隊伍。二是要嚴格把好組織發展關。要堅持標準、注重質量、保持特色,擇優發展綜合素質高參政議政能力強的代表人士。要根據參政議政領域的發展變化需求,有重點、有目的地發展一些經濟、法律、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充實參政議政人才隊伍。發展后要及時培養舉薦壓擔子,通過搭參政議政平臺,使一批政治素質過硬、品德優良、業務精通、參政議政能力強的新人能脫穎而出,為參政議政整體作用的發揮提供人才支持和組織保障。三是增強基層組織活力。針對參政黨政治協商、民主監督上熱下冷局面,必須重視參政黨基層組織建設,調動各級組織成員參政議政積極性,使基層成為參政黨發揮各項職能的重要陣地。力爭使每一個基層組織都能建立起一個好的領導班子,帶好一批骨干分子把發展組織同鞏固健全組織以及后備干部隊伍相結合,有計劃地發展教育成員和鍛煉干部。主動與共產黨的基層組織合作共事,選擇能夠發揮參政黨基層組織優勢的課題,積極組織成員開展調查研究,整合資源,有效發揮基層組織的群體優勢,為執政黨及政府提出來自基層的操作性強、真實客觀的意見建議。
四、完善制度,提升參政能力。要健全一整套科學的工作制度和機制,保證參政議政能力建設的有效性。一要健全領導工作機制。堅持和完善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制度,健全和完善領導班子成員的崗位責任制、述職考核制度以及會議議事制度和工作程序。界定匹配專兼職領導的責任和權利,增強領導班子做好黨派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二要建立內部監督機制。積極探索具有參政黨特色內部監督機制,通過專項巡視,督導省、市級組織進一步完善各項制度,加強制度的執行力。建立健全激勵評價機制。建立參政議政績效考核制度、表彰獎勵制度,將參政議政業績納入對組織和黨派成員的考核體系當中,不僅成為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還成為后備干部選拔、培訓深造、內部使用以及對外政治安排、任職安排推薦的依據,形成黨內“有為更有位”的良性競爭局面,使人才資源向參政議政方面聚集配置。三要建立內部聯動機制。建立統一的參政議政“人才庫”,掌握參政議政骨干隊伍狀況。建立健全人才發現和培養機制,通過專委會以及工作委員會實現跨組織系統的人才培養和使用。打破條塊分割,整合資源,上下左右聯動,實施參政議政課題招投標制,調動各級組織依托自身優勢,圍繞重點課題集中力量打殲滅戰。四要建立健全外部聯動機制。通過與政府部門、政協專委會、兄弟黨派、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社會組織包括智庫的合作與聯動,建立聯合調研機制。整合資源,吸納外部力量,為更好地履行參政議政職能提供支持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