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邢臺市政協十四屆四次會議上,民建邢臺市委提交的《關于加強我市中小學生駕駛電動車管理的建議》提案得到市政協提案委的高度重視,交由邢臺市公安局承辦。近日,邢臺市公安局就民建邢臺市委集體提案《關于加強我市中小學生駕駛電動車管理的建議》進行了答復。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中小學學生為了上下學便捷選擇電動自行車出行,但因法律認識不足、安全意識淡薄、缺乏保護意識等緣故,涉未成年學生騎行電動自行車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頻發,并呈逐年增長趨勢,無論是作為肇事者或受害者,對其自身和他人的傷害以及對社會的危害都不容小覷。
民建邢臺市委在調研中發現,中小學學生騎行電動自行車易引發事故。為此,民建邢臺市委提出建議,一是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持續開展安全守護宣傳教育和交通安全宣傳活動。二是加強路面管控強度,公安交警部門依法采取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模式,加強對未成年學生電動自行車的管理。三是落實家長監管責任,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
邢臺市公安局對建議進行了認真研究,日前予以答復如下,一是嚴格落實有關法規規定。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嚴格按照《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和《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登記規定》等法律條例,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統一規范管理,在全市范圍對電動自行車按照車輛類別進行了掛牌。二是創新勸導模式,提升宣傳質效。創新采取“三區、二選、一提升”處罰勸導模式,對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和不帶號牌的電動自行車處以相應處罰。同時開展電動自行車守法出行集中宣傳活動,特別是在全市23個主要交通路口進行宣傳,告知廣大交通參與者電動自行車通行規則和法律責任;全市范圍內開展進單位、進社區活動,廣泛宣傳“一盔一帶”的重要性,進一步提升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安全防護水平。三是建立長效機制,實施聯動管理。聯合市文明辦、市教育局等多個部門開展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整治行動,持續開展線上線下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制定了《關于全市加強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及《電動自行車突出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建立長效機制,持續推進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整治工作。四是深入落實“一校一警”工作機制,聯合學校教育引導學生守法出行,未滿12周歲不騎行自行車上道路,未滿16周歲不騎行電動自行車,16周歲以上也盡量不騎行電動自行車。指導學校強化家校溝通,將交通安全理念傳導至家長,共建安全有序交通環境氛圍。通過治理,市區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得到良好改善,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頭盔佩戴率近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