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扎實有效開展,在推進黨和國家事業中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已經成為凝聚智慧、增進共識、促進科學民主決策的重要途徑;《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中共中央專門規范政治協商工作的第一部黨內法規,全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總結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的寶貴經驗,對新時代政治協商工作作出了全面規范,是做好新時代政治協商工作的基本遵循。
《條例》規定,政治協商工作要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政治引領,凝聚共識,保證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條例》的出臺有利于加強中國共產黨對政治協商工作的領導,提高政治協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有利于堅持和完善我國新型政黨制度,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同時對加強民主黨派自身建設、提高參政黨政治協商的能力水平和政治效能,也具有十分重要意義。民建市委各級組織和全市廣大會員,將把學習貫徹《條例》和省委十屆二次全會精神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引導全會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工作部署和新要求上來。
一是把學習條例和學習中共中央關于政黨協商的一系列文件結合起來,力求學懂弄通、融會貫通。2015年2月《中共中央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提出了“政黨協商”這一概念,2015年5月發布的《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明確提出“民主黨派的基本職能是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將民主黨派兩項基本職能拓展為三項;2015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政黨協商的實施意見》,對做好政黨協商做出了政策規定;今年6月13日前,中共中央又印發了《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對政治協商工作進行了明確與規范,進一步凸顯了執政黨對政治協商工作的高度重視。四個文件互相聯系、互相補充,是一個有機的整體,我們要統籌兼顧學、聯系實際學、融會貫通學。
二是深刻認識把“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明確為民主黨派基本職能的重要意義,增強做好政治協商的政治責任感。民主黨派的基本職能由兩項拓展為三項,這是中國共產黨在總結多黨合作經驗基礎上對民主黨派基本職能作出的新的科學概括。“參政議政”主要反映了民主黨派與國家政權的關系,“民主監督”反映了民主黨派與執政黨關系的一個重要方面,“政治協商”反映了民主黨派參與國家重大決策的途徑和方式。三項基本職能有機統一,更加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的政治信任和政治期盼,民主黨派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中的責任更加重大。對此作為民主黨派成員要有清醒的認識,并由此增強神圣的政治責任感和強烈的歷史使命感。
三是要以政治自覺、務實舉措大力推進民建履職能力建設,不斷提高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所需的各種能力。具體而言,一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心懷大局,強化政治協商的政治性,體現奮斗目標的一致性;二要提高調查研究能力,實事求是,強化政治協商的科學性,促進決策施策的針對性;三要提高聯系群眾能力,服務人民,強化政治協商的民主性,實現利益代表的廣泛性;四要提高合作共事能力,推動發展,強化政治協商的建設性,保障國家治理的有效性。
對照學習貫徹《條例》和中共省委十屆二次全會精神,作為民主黨派成員,我們一是要增強使命意識,注重理論學習,強化實踐鍛煉,努力使能力素質跟上時代節拍、適應事業需要,使黨派組織自身建設和履行職能的水平與參政黨地位相匹配、與執政黨建設相協調、與新型政黨制度相適應,在多黨合作事業中不圖虛名、不負眾望、不辱使命。二是結合民建正在開展的“矢志不渝跟黨走、攜手奮進新時代”政治交接主題教育,以解放思想、奮發進取的自覺行動忠誠捍衛“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繼承和發揚民建優良傳統,不忘合作初心,繼續攜手前進,堅定不移跟黨走。三是在根本問題、重大問題上凝聚共識,鞏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礎,把黨的主張和路線方針政策轉化為社會各界的共同意志和自覺行動,圍繞加快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實現各領域高質量發展資政建言,貢獻河北民建力量和智慧,以優異成績迎接中共二十大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