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教融合就是實現人才的培養與企業的需求對接,要求教育面向產業、服務區域經濟發展,讓職業教育成為建設產業經濟的助推劑。我省近年來積極推進職業教育產教融合,一些院校和專業依托產教集團加強了同企業的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有較多需要改進和完善之處,仍存在流于形式的問題。
一、影響我省產教融合的因素
(一)對產教深度融合的認識有待提高。職業院校對于校企合作內涵的認識普遍不足,對課程體系合作開發、技術聯合研發、產教資源共享、專業與產業的對接等深層次合作項目較少。企業普遍認為職業教育是政府、教育部門和職業院校的事情,同時擔心在產教融合過程中自身難以獲得直接的經濟效益,甚至可能增加企業的運營和管理成本,因此不愿深入合作。
(二)產教融合政策的落實和執行力度有待提高。目前政府和職教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而適合我省的具體規劃措施、學校和企業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個別職業院校對校企合作怎樣更好服務區域經濟發展建設、如何實現教育對接產業等深層次合作問題考慮較少。同時,政策對校企雙方的約束性不強、缺乏相關配套法律的支持和保障問題,使校企合作過程中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被弱化,出現合作流于形式的現象。目前真實反映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效果的評價機制還有待完善。
(三)企業在合作辦學中的主體性地位體現不充分。雖然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反復強調企業在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過程中的重要作用,但企業多被賦予校企合作的參與者身份,而并未真正享有職業教育的實體性地位。我國行業組織發展處于起步階段,對于行業企業的影響較弱。
二、為有效深化產教融合,應建立由政府、行業、企業和院校四方主體共同參與職教共同體。具體建議如下:??
(一)政府要統籌指導。校企合作需要校企雙方各自調動優勢資源彼此滲透、互融互通。?各級政府要協調各方主體的不同利益訴求,平衡在融合、合作的過程中產生的矛盾和沖突,采取必要措施進行指導和管理。
(二)強化企業辦學主體的作用。政府應同教育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通過多種方式增加企業參與校企合作的機會和途徑。對積極參與校企合作的企業給予減免稅收、優勢資源先享等政策優惠,對于在合作中出現風險和意外、蒙受經濟損失的企業給予法律保護和政策補貼措施。聯合行業組織和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企業代表參與相關政策的制定,將企業納入職業教育的辦學全過程,真正賦予企業和職業院校同等的辦學主體地位。
(三)政府引導,校企共同發揮主導作用。應通過出臺相應政策和構建產教融合平臺,鼓勵職業院校主動聯系企業。聘請企業技術人員擔任專職或兼職教師;建立廠長和院長的聯席會議制度、部門經理和專業帶頭人的例會制度,建立企業技術人員和骨干教師的教研交流機制;與企業共同擬定人才培養方案、建設專業課程體系。鼓勵職業院校主動走入企業,督促教師深入企業參與項目研發、共享研究成果,利用成果轉化和技術服務,吸引中、小、微等自身實力較弱的企業參與校企合作。
(四)充分發揮集團化辦學的作用。通過行業集團和區域集團把眾多的學校、企業、科研院所等組織起來,實現教育供給和產業需求的有效對接和融合,使校企合作從單一選擇邁向多項選擇、從單元合作邁向多元合作。鼓勵行業組織發揮在政府與企業之間的紐帶作用,制定行業人才準入標準,參與人才培養、職業資格鑒定和職教質量評估等;可組織產教對話、校企交流,為企業成員與職業院校之間搭建互融互通平臺;在行業內部協調大、中、小、微型企業之間的關系。同時以第三方身份行使監督權利,確保校企合作的人才培養質量和產教融合的最終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