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關系到黨的第一個百年目標是否能夠全面實現,關系到能否實現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戰略目標。為了貫徹中央精神,落實中央決策,河北省委、省政府于2018年出臺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行了全面部署。河北省山區總面積11.7萬平方公里,占全省國土總面積的62%。作為河北省鄉村振興大木桶中的短板,山區在自然資源、人力資源、政策落實、生產技術水平、產業經濟結構等方面有其自身特性,山區鄉村能否順利實現振興將對整體戰略實施效果產生重大影響。
一、河北省山區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現狀與問題
調研發現,目前河北省山區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面臨以下五方面的問題與挑戰:自然資源受限,山區耕地資源總量不足、水源分布不均;組織資源和人力資源制約,農村農業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緩慢、服務體系不完善,人力資源匱乏、人才流失情況嚴重;政策落實存在偏差,惠農政策落地不充分;生產技術水平制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相對落后、農業科技推廣體系不健全;旅游市場發展缺乏合理規劃,旅游項目單一、缺乏特色品牌建設,行業管理制度有待完善,行業發展缺乏有序引導。
二、提出對策建議如下:
(一)開發潛在資源,彌補資源短缺問題。依據宜耕后備資源潛力調查結果,明確土地開發新增耕地的數量、位置和范圍,提出具體的土地開發方案,制定相應的保護措施。統籌安排耕地質量提升、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等工程項目,解決水資源短缺問題,一方面,保護現有水資源,在防治水污染的同時,通過水利工程在山區筑壩、打井開發新水源;另一方面,從技術與宣傳兩方面入手,節約生產與生活用水。
(二)推動組織創新,鼓勵勞動力回流。推動農村組織創新,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從加強組織引導和政策支持入手,給回鄉創業農民提供創業條件、技術和金融服務等。健全合作制度,完善組織章程,并按照制度章程規范化運作,提高農民在市場中的競爭能力。通過低價服務、盈余分紅等方法,完善內部分配機制。依托種植、養殖、運輸等生產大戶,重點培育運作規范、帶動能力強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樣板,在全縣推廣其經營模式。
(三)推進制度改革,調整惠農政策。依據國家對農村土地的改革原則,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并保持長久不變。盡快出臺政策措施,明確賦予農民對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配套出臺權益保障法律制度,杜絕強征強占、低價倒賣等損害農民權益的事情發生。通過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轉機制,將零散的耕地集中起來,擴大農業經營規模。?
(四)完善基礎設施,培育農業人才。從水、電、路等方面著手,提升農村基礎設施條件,加快推進農村道路建設,構建通暢的交通網絡。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和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為實現機械化生產創造條件。加大投入、創新人才評價機制和農業科技管理體制等,支持良種培育和山區機械化技術等方面的農業科技研發。推進農村電網升級改造,徹底解決貧困地區不通電或電壓不穩的問題。成立新型農民培訓中心,整合各類教育培訓資源,引進農業專家對村民加大種植、養殖技術培訓。
(五)整合旅游資源,引導旅游業健康發展。充分發揮資金投入的導向和管理作用,科學配置鄉村資源和生產要素,集中財力投資建設鄉村公路、鄉村通訊信息化和水利電力設施,協助景區做好土地、房屋等資源的流轉、利益分配等工作。科學規劃鄉村旅游市場,注重鄉村文化傳承、保持鄉村自然風貌,打造現代化旅游模式,吸引不同層級、不同需求的游客群體。注重產業培育、資金介入,吸引外出務工有成就的“鄉賢”回鄉投資發展旅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