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村落傳承著中華民族的歷史記憶、生產生活智慧、文化藝術結晶和民族地域特色,維系著中華文明的根,寄托著中華各族兒女的鄉愁。河北省古村落保護與利用工作無論是在數量上還是質量上都還有很大潛力值得挖掘。
一、我省傳統村落保護利用的主要問題
1.傳統村落總體上處于自生自滅的“老齡化、空巢化”狀態。長期以來,由于對傳統村落價值稀缺性、保護重要性認識不足,許多古村落“散落鄉間無人識、無錢修”,得不到有效保護。
2.急功近利追求政績與舊城改造決策誤導的“建設性破壞”。部分地區在舊村改造中存在“求新求洋”的偏向和新建“新村莊、洋農村”的“形象工程”,造成大量富有優秀民族特色的傳統村落和歷史文化價值的鄉土建筑遭受“建設性、開發性破壞”。
3.地方政府“輕保護重開發”與商業化過度開發的“旅游性破壞”。有的地方只看重申報名村稱號價值和社會影響;申報成功后并保護措施不落實;保護經費不到位。尤其是“重旅游開發、輕文化保護”的現象較為普遍。
4.傳統村落范圍廣、鄉土建筑多、保護資金及技術力量十分缺乏。地方財政在傳統村落保護上的投入普遍不足,單憑原住民或村鎮財力難以全部承擔,資金匱乏是制約保護利用的關鍵難題。
二、鄉村振興背景下加強我省傳統村落保護利用的建議
1.加強傳統村落普查、申報、認定工作,建立分類保護與分級管理制度和技術支撐體系。
一是對全省村落的古建與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篩查,符合條件的村,繼續進行各級申報工作,列入省和國家級保護名錄。不符合條件的村,也要遴選保護對象,集中或掛牌保護。二是對列入保護名錄的村落,劃分核心保護區進行重點保護。確定重點保護對象,建立檔案,掛牌保護。三是對傳統民俗文化等進行挖掘整理,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四是對傳統村落保護規劃的編制和項目實施全程進行指導,確保傳統村落保持原生態風貌和修繕文物的原真性。
2.科學制定《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建立專家審批巡查制度,加強實施規劃的動態監控。
一是科學制定《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納入本區域“城鎮化”、“城鄉統籌”、“文化發展”等總體規劃中;縣級傳統村落保護規劃應納入省、市級保護規劃的管理范圍。二是建立保護規劃的專家審批、巡查制度。規劃要批前公示,長期公開,接受公眾監督;主要保護開發項目要事先征得文物部門同意,報城鄉建設規劃部門批準;未經文物行政部門同意的,不得立項,更不得開工建設。三是職能部門要建立傳統村落保護開發的監控制度,及時監測控制規劃實施的各種動態,確保有效保護與可持續發展。
3.制定出臺《傳統村落保護管理條例》,完善保護管理的政策體制機制和創新保護制度安排。
一是保護條例要明確“整體保護、活態傳承、合理利用、兼顧發展,科學管理”的五方針,強化“整體性保護、原真性傳承、民眾性參與、延續性發展”的四原則。二是要改變傳統村落管理體制。完善農村“一戶一基”的土地置換政策;建立“政府為主、企業為輔、社會參與”的保護機制。三是要創新設計“傳統村落稱號浮動制、項目審核制、公示聽證制、公眾監督制”等制度安排;并發動社會各界參與傳統村落保護利用等。
4.創新傳統村落保護與發展“雙贏”新路,實現有效保護與“整治環境、旅游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相結合。
一是傳統村落要活化利用,“有人住、有人氣才能活起來”。要出臺扶助政策,鼓勵村民保護鄉土建筑與發展鄉村休閑旅游相結合,要利用傳統文化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二要把11個傳統村落作為美麗鄉村建設的重點,積極包裝項目爭取上級資金,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村民生活條件相結合,使村民同樣享受現代文明生活;探索實現傳統村落“保護強化利用、利用促進發展”的“雙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