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地貌豐富、文化歷史遺存眾多,歷史文化悠久、底蘊深厚,特別是擁有一批以西柏坡、阜平城南莊、邢臺抗大舊址為主的革命歷史遺跡,具有得天獨厚的旅游資源。2020年全省接待游客總量突破8億人次,旅游業總收入突破1萬億元,旅游及相關產業對河北省年度GDP的綜合貢獻率達到10%以上,旅游產業已具備成為綠色低碳型支柱產業的基礎。
河北省雖然擁有豐富的旅游資源,但因為旅游產業起步晚、家底薄,行業發展較旅游業發達地區有較大差距。主要表現在:
1、對現代旅游產業認識不足,對文化在旅游產業發展所起的作用沒有科學全面的認知,在實際運營中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在產品開發過程中出現只求獵奇的“眼球經濟”傾向。
2、政府某些部門對旅游產業作為支柱產業的信心不足,宏觀管理上跟不上形勢和產業發展,停留在發展完全由政府主導、經營基本由政府壟斷、宣傳完全由政府把控的階段,文化與旅游資源配置低下,民營資本進入旅游產業的意愿不強。
3、文化與旅游嚴重脫節。游客在旅游產業六大環節(行、食、住、游、娛、購)上,得不到優質貼心的服務,產品質量也不能得到充分保證。歷史文化和紅色文化在旅游全過程中無法充分體現;旅游產品開發既不能體現地方文化特色,也不能給游客留下地方歷史的完整認知。
4、政府對旅游產業規劃沒有上升到支柱產業規劃應有的地位。規劃對當地的資源稟賦挖掘和歷史文化研究不夠深入,旅游產業規劃布局碎片化,博物館、文史檔案館的文化研究成果缺乏與旅游項目融入的契合點。
5、旅游產業對當地居民的利益訴求不夠重視。個別旅游企業罔顧當地居民生產、生活需求,采取了全部或部分遷出原居民的模式,許多文化遺產、文物遺跡被企業長期占據,用做特色酒店、高檔會所,當地居民在旅游產業發展的過程中成了游離于企業和游客之間的“第三者”、旁觀者。
針對上述問題,建議如下:
1、樹立秉持依法治旅的基本原則,依法合規推進旅游產業開發。法制具有基礎性、保障性作用。為杜絕實際中經常發生的項目與規劃抵觸,詳規與總規脫節的現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旅游發展規劃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國家涉旅發展的法律法規開展旅游開發。在實踐中注重發揮依法治旅的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2、提高政治站位、在新時代科學謀劃旅游發展,堅持以文化為引領。應充分認識到地方文化是解決旅游業同質化的有效手段,地方文化為旅游根本,發展旅游,文化為魂。堅持文化與旅游產業深度融合發展的基本思路,是彰顯文化與旅游產業魅力的基礎與前提。協調處理多方面的關系,統籌兼顧文化資源保護創新與旅游兩大業態發展。
3、政府和企業可根據自身稟賦和目標游客需求選擇重點開發類型。文化研究應貫徹其中,致力于理清文化脈絡。旅游產業開發宜采取分類指導、精準施策的方針,具體實施一定要尊重市場規律。選擇開發基礎條件好的地域,建設文旅融合示范區,加大政府投入、資金支持、政策引導探索典型經驗指導產業開發。
4、精心組織文化鏈條,在充分發揮文化上游研究部門如博物館、文物保護研究機構作用的基礎上,鼓勵學術成果與旅游產業共享,用于指導開發。使象牙塔中的成果不再待字閨中轉化為各種類型的文化產品。注重結合歷史民俗指導旅游產品的開發實踐。
5、切實把握國家機構調整后文旅融合戰略實施的歷史性契機,加強文化旅游、自然資源、基礎設施建設等部門的協調合作。真正保障人才、信息、成果流動渠道暢通,全面提高旅游從業人員素質,重視與加強理論研究,鼓勵院校培養復合型人才,滿足我省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的迫切需求。